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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促会商事证明业务-免提供辅助资料通知
编辑时间:2023-06-21 10:10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贸促会7月9日下发《关于规范商事证明业务申请和受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配合国家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2019年贸促工作要点中提出的简化商事证书签发流程的要求,现就调整商事证明业务相关文件认证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供以信用认证为基础的商事证明便利化服务
为落实贸促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为守信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动形成“以信促贸”工作新格局,为通过贸促会信用认证的企业(即通过“贸信通”认证的企业)办理商事证明书提供如下便利化服务:
(一)通过贸促会基础信用认证的企业办理以下类型文件的商事证明书,可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菅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完税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企业资质类文件
2、合同、用户证明(完工证明)等工程承包、投标类
3、商业发票、箱单、价格单、委托书、声明等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
(二)获得贸促会推荐认证资格的企业办理所有类型的商事证明书均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提供以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认证为基础的商事证明便利化服务
为配合落实国家品牌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的建设,凡获得贸促会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的企业办理所有类型的商事证明书均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目前此通知各地贸促会已经在遵照执行,本平台通过与有关部门经过1个月的协商和讨论,终取得成效并达成一致,现任何一企业只要通过本平台提交受理的文件都不需要提供辅佐材料,降低企业的资质要求和门槛,使得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欢迎各企业在线联系我们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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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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